前几日,曹女士开车逃命无意撞死畜生家暴男的案件虽迎来了二审,但并未当庭宣判,而家暴男一家也拒绝接受采访。
案件起因是家暴男刘畜无端怀疑曹女士在2024.5.20当天和女性好友王某出去吃饭有出轨嫌疑,于是这个家暴男竟残忍地殴打曹女士三个小时!刘畜还在之后持刀威胁曹女士去找王某对质,如果找不到就要杀害曹女士。但家暴男本人也在当天和狐朋狗友出去吃饭,到第二天凌晨才返回,我们自然可以怀疑其的出轨更为现实。
而就在刘畜对曹女士进行殴打的三个小时中,其母及被其母喊来的小姨一家竟无人阻止其暴行,反而极其冷漠地看着刘畜开车带走曹女士令其继续遭受伤害,可见这些人并未把曹女士视为平等的家庭成员,而只是视作任由刘畜虐待发泄的工具。在殴打曹女士的过程中,刘畜甚至把曹女士的下身衣服扒光,完全是在对曹女士进行极其恶劣的羞辱。而刘畜的殴打造成曹女士的鼓膜大穿孔、胰腺断裂,包括肋骨、左肾、腹腔、大小肠、脾、胃等等地方都不乐观,直到一年后的今天仍需要挂积液袋。
就在这种生命危急的情况下,曹女士好不容易才抓住机会能够开车逃离这个畜生的魔爪,而且刘畜在车前阻拦时曹女士也是及时刹车后打方向驶离,并未有致其死亡的动机,结果一审法院却认为
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从曹某某的手机检查记录可知,其确有与婚外异性的暧昧言语内容,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
一审法院说什么“家庭纠纷”,属于是颠倒黑白,把家暴男的罪恶行径造成的后果归咎到曹女士头上,实际上如曹女士父亲所言“女婿总是打完后道歉哄女儿,也当着他们面道歉保证过,女儿因为孩子每次都妥协了。”刘畜使用了家暴男假意悔过的经典手段来骗取曹女士的信任,以便继续占有一个家庭奴隶,而曹女士实际上在屡次遭受刘畜的暴力相向后早已对其没有了什么爱情可言,只是受到儒教思想的影响而被束缚在这个对她而言充满了危险需要时刻提防的旧家庭中。而刘畜此人没有正经工作,家境比较殷实,在其殴打曹女士时,其母和小姨一家也并不阻拦,可见刘畜也是一条长期被这种反动的封建家长培养,在家里养尊处优因而极端个人主义的寄生虫,所以他才敢于如此践踏曹女士的生命。
并且一审法院继续无耻地为该死的家暴男辩护,称女子驾车离开时殴打已经停止,“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于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曹女士母亲控诉道“连逃命都有罪,难道只能等着被打死被杀死,等尸体凉透了,才能算无罪吗?”
女子父亲曹先生透露,二审中,检方称他女儿被打3个小时,没有下地求饶不算家暴,检方称被害人持刀未指向妻子,曹某某开车逃走时没求饶,没报警,表明其遭受的危害不大。
一审法院如此判决完全是把人民群众当成傻子一样玩弄事实,就像中修对于正当防卫所进行的判定十分苛刻,完全是有利于加害者而不利于受害者一样,在本案中不过是刘畜没有机会再下手毒打的情况反而被法院颠倒黑白为“殴打已经停止”,但所谓“殴打已经停止”难道不是因为曹女士紧急逃脱后刘畜暂时没有机会再次靠近曹女士进行殴打吗?法院如此判决完全是在洗白刘畜,误导群众以为刘畜主观上已经不想再殴打曹女士,但是曹女士要驾车逃命时刘畜依旧站在车前妄图逼停曹女士,不是为了继续实行暴力难道还是要和已经被打成重伤的曹女士心平气和地谈话吗?刘畜的死亡完全是因为此人想要继续实施暴行却自讨苦果,此人不死,那么曹女士极大可能要亡于其手,到那时中修法院必然会如审判徐园案一般,为刘畜想出各种办法来减轻此人要面临的刑罚甚至宣判无罪(!)。
而二审中检方在查看监控视频后依旧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出“不求饶就不算家暴”这样极端歪曲事实的引起众怒的结论,再次刷新了群众对于中修法律机关毫无底线的认识,可见其为家暴男辩护的极其可耻的嘴脸。而能够作出如此结论也并非某一地方法律机关出现了误判,并不是个别人的罪过,在中修这个极端法西斯的父权制社会中,为了维护男性对于女性的压迫与统治,为了维护 “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阶级压迫的不平等现状,各级法律机关向来是要残酷地损害受压迫女性的正当利益而维护那些法西斯男权分子残害女性的无耻利益的。从遭受猥亵强奸到虐待致死,女性在中修社会中的无权地位早已令每一个有着基本的同情心的人都难以忍受下去了。
在本案中,曹女士虽然侥幸逃过一劫,却在遭受身体的严重受创后还要被反动的中修法院处以漫长而无理的刑期,而那些被丈夫家暴致死的女性不仅再也没有机会获得解放了,还要承受家暴男和社会上那些臭不可闻的法西斯男权分子的污蔑诽谤,如果我们不去为她们洗刷冤屈,又如何汇聚起占人口一半数量的女性的力量,推翻现在这个极端野蛮黑暗的中修国家,让所有受压迫者获得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