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援助三十年,赞国今日仍饥贫

  中赞友谊农场是江苏农垦联合中垦集团在境外投资设立的第一个农业项目,而中修农业公司在境外设立农业项目自然也并不是他们吹嘘的所谓改变非洲国家饥饿的现状,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而是因为国内竞争激烈,可利用土地减少,农产品价格降低,于是便来到了自然条件优越,劳动力价格低廉,粮食价格却高于国内的非洲大地上进行侵略以获取超额利润。
  在友谊农场中,四周高墙环绕,存储库房由敞开式改为封闭式,加强对生产资料从采购入库到田间耗用的全过程监控, 实际上就是为了防止当地劳动人民因为饥饿贫穷而来夺取中修农场的粮食。而每年粮食销售时,农场以赊销方式同购买方洽谈,粮食销售价格均比当地市场价高出约15%。更是助长了当地的粮食投机家兴风作浪,又何谈能够改变劳动人民饥饿的现状。
  2024年,在极端天气导致水资源匮乏时,友谊农场凭借先进的农业技术,立即新钻6口深水井,依托自走式灌溉系统,及时抗旱保产。 而在全国普遍缺乏灌溉系统的情况下,当地的小农便只能眼见自己的庄稼活活旱死,加剧了饥饿状态。
  而农场吹嘘“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农场不但为他们提供住所,而且将农场边缘的一些零散土地提供给他们免费耕种。”来自中修的各农业公司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赞比亚买办政府手中成百上千公顷地抢夺了大量土地,只把边缘零星土地供给员工耕种,但这片土地本就属于赞比亚劳动人民所有,中修等帝国主义国家对殖民地的野蛮掠夺是造成非洲人民贫困的根本原因,而农场说“90%的农场职工拥有面积约为18亩的家庭种植区,这不光能满足职工家庭一年的粮食需求,还能对外销售解决日常开支。”似乎被雇佣的工人已经进入了人间天堂,但提供耕地不过是进一步压低农业工人工资的手段。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半封建剥削——只有接受雇佣而被友谊农场的资本家驱使的农业工人才被允许耕种一小块边角土地,一方面这些农业工人受资本主义剥削,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工资,但是因为中修对殖民地的残酷掠夺,殖民地劳动者的工资往往严重低于劳动力价值,因而另一方面,他们便也受到作为地主的友谊农场的资本家的封建剥削,以出卖自己劳动力为农场劳作的形式而缴纳了劳役地租以换取一块土地耕种。
  “中赞友谊农场严格执行当地的用工规定,所有工人工资标准严格按照农场主协会与种植业工人协会每年商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为所有工人上缴养老金以及工伤保险,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据2011年的一篇报道显示,"这些标准尽管与农场工会协商过并且获得政府批准,仍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水平。"而与友谊农场相仿的另一家“中垦农场的工人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罢工来要求提高工资。”2008年,中垦农场一些工人拿一小时1020赞比亚克瓦查的工资(2008年7~9月间,1美元约为3500-3700克瓦查);2024年,针对450亩边角旱地的抗旱、除草任务,农场聘用当地工人及家属进行人工作业,每人日均收入40克瓦查(按当前汇率为10.46元人民币)。实际上可以看出当地被中修农场雇佣的农业工人的工资是相当低的。
  赞比亚的可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8%,多达4320万公顷,但实际耕地面积只占可耕地面积的14%。并且到了2020年,其粮食自给率只有不到75%,仍有198万人面临饥饿状态,2023年赞比亚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79%,比2010年下降了6.63个百分点。在帝国主义的残酷剥削下,赞比亚根本没有人力物力去发展农业,只能荒废大量土地,能够开发的土地还要被帝国主义侵占来攫取超额利润。
  社会主义中国曾经修建坦赞铁路帮助赞比亚,但是如今的中修说什么要弘扬坦赞铁路精神,借社会主义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援助的史实,打着合作共赢的旗号来掩盖中修对赞比亚的无耻掠夺,只有摆脱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赞比亚人民才能真正开发丰富的自然资源,才能摆脱饥贫交加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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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竞争激烈,可利用土地减少,农产品价格降低”前面不能得出农产品价格降低的结论吧?
在殖民地发展农业不是为了获得廉价农产品以给工业提供原材料,同时从殖民地收割工农业的剪刀差吗?

为什么说是封建剥削?

这个主要是为了分化工人,培养工贵吧?

这为什么是半封建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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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封建残余我不是很能理解,怎么看出来的?

如果说友谊农场的资本家规定分发给土地的这些工人,每年要把劳动所得上交一部分给资本家的话,那说封建剥削是没问题的。

农产品价格降低和土地减少是并列的,不是因果关系。
这个农场是主要在赞比亚本地利用农业机械用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耕作,进行农产品售卖来赚取超额利润的,并不是输入到中国。
说是半封建剥削是因为他们并不是完全依靠租种土地而生存,而是还进行了雇佣劳动。而且能够耕种这些土地也是以其为农场工作为前提的,相当于是交劳役地租了。
免费耕种土地其实也搞不成工贵,因为他们的工资是很低的,耕种土地也只能是搞点粮食,而且考虑到工人每天要为农场干活,他们耕种自己土地的时间也不一定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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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封建剥削的成分在哪,耕种这部分土地不是资本家赏给他们的吗,另一位同志认为,这是资本家用以压低工人工资的手段,实际上用这种赏赐土地的方式来代替发给“优秀工人”的奖金,我认为更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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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说赞比亚的粮食价格更高昂?

可以参考一下这个

在 赞比亚 的商店和小商店中可购买的食品价格清单
普通牛奶,1升 CN¥9.3 (ZMW 36)
一个新鲜白面包(500克) CN¥6.6 (ZMW 25)
鸡蛋(普通的)(12个) CN¥13.3 (ZMW 51)
本地奶酪(1公斤) CN¥61 (ZMW 236)
水(1.5升瓶) CN¥4.9 (ZMW 18.7)
一瓶酒(中等价位) CN¥42 (ZMW 161)
本地啤酒(0.5升瓶) CN¥6.2 (ZMW 24)
进口啤酒(0.33升瓶) CN¥8.6 (ZMW 33)
一包香烟(万宝路) CN¥16.5 (ZMW 64)
鸡胸肉(无皮无骨) - (1公斤) CN¥28 (ZMW 109)
苹果(1公斤) CN¥15.5 (ZMW 60)
橙子(1公斤) CN¥15 (ZMW 58)
土豆(1公斤) CN¥12.3 (ZMW 48)
生菜(1颗) CN¥8 (ZMW 31)
一公斤白米 CN¥16.7 (ZMW 64)
西红柿(1公斤) CN¥8.9 (ZMW 34)
香蕉(1公斤) CN¥9.9 (ZMW 38)
洋葱(1公斤) CN¥10.6 (ZMW 41)
牛肉(1公斤)(或类似的红肉) CN¥40 (ZMW 155)
梨(1公斤) CN¥18.6 (ZMW 72)
黄瓜(1公斤) CN¥4.9 (ZMW 18.9)
Perrier水 (小瓶0.33升) CN¥2.5 (ZMW 9.6)
香肠(1公斤) CN¥75 (ZMW 288)
白奶酪(1公斤) CN¥48 (ZMW 186)
https://world-prices.com/zh/zambia/priceszh-food

  实际上这里应该是并列的关系,不过农产品价格降低是不对的,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农业资本因为在国内投资农业利润过低,风险过大而选择出海。在国内投资农业,除了要向中国最大的地主——中国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支付高额的地租外,还要随时遭受被中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以各种借口额外抢夺利润的风险,甚至可能直接被暴力骚扰、强占土地,等等。此外,中国农业领域的垄断程度也非常高,许多农业部门早已被中粮集团这类官僚垄断资本垄断,即使不是那也早已存在农业各部门里的各种私人垄断资本。投资到国内的农业资本就得面临与这些庞然大物直接竞争的问题。最后,在国内投资农业还要面临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问题,农产品价格本身就要被城市的资本家压得很低,农业资本更难获取利润了。这样一来,到殖民地投资农业,当土皇帝就成了一种对农业资本家更有利的选择了。列宁说资本输出在帝国主义时代占据主要地位的原因是国内资本过剩,道理正是如此。

  封建剥削的形式是由农场的工人支付劳役地租,也即在为自己的土地劳作一定时限后,再去为地主的土地进行劳作,作为一种租种地主土地的封建义务。这种农场分配给员工土地,员工租种土地耕种并同时在农场的土地上服一定时限的无偿劳役,为农场耕种土地的现象是再典型不过的封建剥削了。

  这里面百分之九十的职工都有土地耕种了,单凭这点来讲如果说是为了培养工贵就相当不合理,这样一来官民比至少得是9:1,多少太离谱了。其次,这也根本不是中修轻描淡写得那样,好像是什么对职工的奖励。耕种土地实际上根本不是什么待遇,与给农场种地这一折磨人的劳动相比,这件事本身就是另一种折磨人的劳动。18亩土地只有那么一小块,却要养活全家人,农场职工得在为农场劳动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土地劳动,因此在如此繁忙的情况下多半还得让家人一起帮忙种地。何况以这个土地规模,能够进行的生产方式也只能是小生产,只能采取手工劳动,肥料、种子、农具都得职工自己承担。再加上农场给的土地都是边缘的零碎土地,质量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土地大概率是相当贫瘠的。总的来说,这已经属于是靠天吃饭了,到底能种出来多少东西,能不能养活一家人都是个问题。这里面甚至还没有加上农场里可能会有的各种额外剥削和压迫的手段。这样一看,如果说这是什么好事,那封建社会租种庄园主土地的农奴就相当于全部生活在天堂里了。
  实际上,要让“分化工人,培养工贵”这种说法真的成真,那就不可能真的给予土地,而是会真的让对方有能力脱离劳动——比如过去封建社会地主被授予土地都是附带着土地上的农奴一块赠送的,地主根本不需要亲自到他的土地上劳动,他得到土地后只需要让土地上的农民给他劳动交租就行了;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可能是资本家得到了一块土地还得亲自劳动,也是让农业工人为他去劳动,然后自己舒舒服服地坐收农业经营的利润。《红楼梦》里面不就是贾家自己拥有多处庄园,然后躺在贾府里等乌进孝这样的庄头来进奉吗?如果真的要培养所谓“工贵”或者什么别的脱离劳动的社会阶层,这样才更加合理。

  半封建剥削是因为它不是完全的封建剥削,而是资本主义剥削和封建剥削同时进行,封建剥削并不彻底。资本主义剥削,指的是农场的职工在位农场进行劳动后得到农场发放的工资,农场在这里是直接获得剩余价值。但问题在于,这里面的工资额如文中所述,是少得可怜的,光凭工资是不可能养活职工全家的。因此,这里面资本家根本没有全额支付劳动力的价值,根本没有达到能让劳动力维持再生产的即使是最恶劣的限度(已经让工人到了那种钱包空空,只能等死的程度了)。如果说是这样,那资本主义生产根本不可能完全进行。但如果农场想要继续维持生产,那么除了提高工资外,那就是想方设法让职工自己养活自己。但是农场如此做的方法却不是无偿给职工提供土地,或者提供什么别的实物之类的,而是直接以给农场劳动为代价授予职工一小块土地,让职工有权在这小块土地上耕种。这就相当于说,职工在为农场进行严重不足的必要劳动外,还要为农场直接进行额外的无偿劳动。这部分劳动也就成为了使用农场土地的代价。因此,农场职工就相当于得到了一种封建义务,他们以给农场无偿服劳役为代价来获得租种农场土地的权利。这样一来他,他们的劳动也就兼有了劳役地租的性质,受到了农场的半封建剥削。其实可以这么想,与其说是职工在领到工资后耕种土地增加额外收入,倒不如说是职工在租种农场土地后被支付了一笔聊胜于无的工资勉强填补了小生产无法满足的收入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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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并没有道理。这样其实是直接歪曲了封建剥削的性质。农场所谓的“赏赐”就不是像什么朋友间赠送礼物一样,是无偿给予对方的,而是以农场职工必须给农场劳动为条件的。“耕种这部分土地不是资本家赏给他们的”这句话就好像是在说,剥削并不存在,封建社会的农奴也是被庄园主给“赏给”一部分土地的,即使这块土地要他们亲自耕种,并且还要以他们定期到庄园主土地上服劳役为代价。如果这是赏赐的话,那就相当于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上,说让佃农租种自己的土地就是老爷心善,对讨饭的流浪佃农“开恩”了。这种逻辑,实质上就是否认封建剥削在历史上存在过的逻辑。

这个话实际上半对半错。对的地方在于,它确实是资本家压低工人工资的手段,因为整件事里面,农场可以直接给职工极少数额的工资以及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零碎土地,付出的东西聊胜于无。但在另一边,职工大体上还得靠极不稳定的小生产来自己养活自己,同时还得在自己养活自己的基础上额外跑去给农场种地。如果说这就是农场对待“优秀工人”的方法,那只能说这农场大概是太懂“收买”了,把工贼全部收买成农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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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不认可这算是封建剥削。这里首先并不是“无偿劳役”,农场工人同农场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农场工人在农场里面劳动的时候,农场也需要支付工资。而且农场对于农场工人并没有超经济强制,并不能强迫他们执行什么封建义务。文章里面讲到“将农场边缘的零散土地分给他们免费耕种,使90%的农场职工拥有面积约为18亩的家庭种植区。用这些土地种植的玉米、南瓜、红薯等,不光能满足职工家庭一年的粮食需求,还能对外销售解决日常开支”,也并没有收取实物地租、货币地租等,而且怎么样也算不上是劳役地租,农场工人并不是无偿耕作农场的非自留地,这些土地并不是用来养活工人全家的,收入也只是工人工资里的一部分而已。
文章引用的论文里讲到,“至少中赞友谊、喜洋洋以及中垦农场这三个中国农场是赞比亚全国农场主联合会的成员,它们按照联合会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这些标准尽管与农场工会协商过并且获得政府批准,仍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水平”,农场之所以会把这些支离破碎的小块土地分给农场工人耕作,也是因为能够借此让农场工人“自给自足”,不支付和工人劳动力价值相等的工资,我感觉应该视为压低工资的一种手段。

支付工资这件事拿出来论证并没有意义,因为半封建剥削也并不排斥支付工资,半封建剥削的特点只是将部分剩余劳动以地租的形式收取。

然而农场职工确实是受到了强制力,即使不是超经济的强制也当然是经济上的压力所迫。

劳役地租指的便是农民以给地主无偿进行剩余劳动为代价来换取在自己土地上进行必要劳动的权利。如果要说文中描述的情况,那这种定义无疑是符合描述的,具体的内容前面已经有所论述。如果要反驳这一点,那么也应该相应地论证为何这并非劳役地租,而非简单地下定论。

这里混淆了我所指的“无偿劳动”的概念。我所指的“无偿劳动”,是职工在耕种自己土地之余为农场进行的剩余劳动。按照这个定义来看,如果说农场支付给了他们工资,问题也并没有发生根本上的改变,因为他们的劳动和他们所得到的工资根本不相等(农场的利润正是从职工的剩余劳动中转化而来)。农场支付工资只是意味着这样一个事实:这里所实行的不是完全封建的剥削,而是掺杂了雇佣劳动的剥削,农场虽然承认工人的部分劳动应当得到等量的报酬,但紧接着又不承认剩下的大部分劳动同样应当得到等量的报酬。

这里体现了对工资的错误理解。工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范畴,它绝不是任何经济制度下都存在的。工资所购买的,是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或价格,且只有当工人是处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关系中时,资本家支付给他们的收入才成为工资。在这里,他们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小生产,他们所获得的是进行小生产得来的收入,这无论如何算不上工资。这种无条件地把一切劳动所得的收入都看作工资的观点,实际上正是犯了过去亚当斯密这样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错误,带着超历史的观念去看待工资。

让人疑惑的是,这句话本身不就是一个纯粹的矛盾吗?如果说职工是完全的无产阶级,他们是从哪里得到土地这样的生产资料呢?他们岂不是变成了“有产”的无产阶级了吗?如果彻底的工人能够“自给自足”,为何他们还要靠领取工资度日?这岂非自相矛盾?如果无产阶级不是已经贫穷到一无所有,不得不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的话,那么他们也不能被称之为“无产阶级”了。

这里的“感觉”固然是正确的,但它并不能说明问题。它与我所说的“半封建剥削”之间并无矛盾之处。农场之所以要实行“半封建剥削”,恰恰就是因为农场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压低工资!如上文所说,这样一来,农场就可以大大降低自己要支付的工资额,而只需要以极少数的工资和一小块土地来打发工人,让职工去承担小生产带来的天灾人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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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说的有道理的

不是很懂,判断有没有封建残余也不是看有没有分给他们土地耕种吧。如果说是带有封建剥削的话,那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体现在哪里呢。在人身依附的情况下,这些工人应该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才是,就像旧中国的那种包身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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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一点就是,判断是不是封建剥削恰恰就是通过生产方式来判断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其核心就是通过这种地主向农民收取地租的封建义务来维持的,农民的小生产就是封建生产方式维持的基础。人身依附关系也好,超经济强制也好,这些都是为了保证封建剥削能够维持的必要手段。何况就超经济强制来说,这都已经“超经济”了,这和封建经济其实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了,这已经是一个政治范畴上的东西。就像地主抓捕逃亡农民,把农民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这也不是什么经济上的事情,这是地主在运用政权的力量来维持封建生产关系,强迫农民受地主剥削,是政治反作用于经济。

  并且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并不是必须要有的。如果在不使用超经济强制或者强迫农民人身依附于地主的情况下迫使农民向地主履行封建义务,缴纳封建地租,那么也依然是一种封建的剥削。在半封建剥削下就是变成用资本主义的经济强制来强迫农民履行封建义务。就像这篇文章里所说的那样,农民缴纳向地主服劳役的劳役地租并不是通过超经济强制,而是通过资本主义的经济强制,饥饿纪律来实现,员工不给公司服劳役土地就要被收回,他们就要失业,全家就要饿死,那他们为了生活下去就只能一边租种公司的土地养活自己,一边给公司服劳役然后领取一点微薄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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