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四的悲剧,揭露资本主义医院的罪恶面目

 2026年2月20日,湖南益阳安化县一名27岁的女子因为扁桃体发炎,在家属的陪同下选择去当地的人民医院输液。当地医院在不知晓不询问女子是否有药物过敏史和备好必要的急救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为该女子输液。输液后,女子因为对头孢曲松过敏当即过敏性休克;随同的医护人员直接拔针后离开,并未立刻采取任何有效的急救措施,致使女子错过黄金救援时间抢救失败而死亡。


 安化县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医院,是医疗条件优质的大医院;可在其中工作的医护人员,面对过敏性休克竟然连最基本的急救常识和流程也没有;且事先没有对患者进行任何过敏史相关的询问或者进行皮试,医院在此事件中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可在面对家属关于为何不事先询问过敏史和皮试、为何没有立即抢救的质问时,医院一方却无耻地表示自身没有任何责任,他们已经尽力进行抢救,所作所为也都符合国家规定,患者是自己过敏死亡的。根本就是在歪曲事实,搬弄是非!就连中修的卫健委在21年发布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中,也说到即便医院不皮试,也要在输液前对患者的过敏病史进行详细地询问,并且要配备过敏反应抢救药品和设备,要求医务人员熟悉严重过敏反应救治措施。试问一下安化县人民医院有一点是做到的吗?能说它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吗?

 不仅如此,安化县人民医院在声明自己没有任何责任的同时,还提出要与女子家属签订11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协议,其支付赔偿的前提就是要家属承认医院没有责任;家属不承认的话就不允许他们见到女子的遗体。医院野蛮无理的行径所体现出的,不正是他们那极其反动的资本主义的逻辑吗? “……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 他们是将女子的性命视作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商品,认为自己只要支付了一定的金额就可以息事宁人了!国家卫健委名义上调查此事,可直到家属签下协议也未传出任何消息。他们会如此猖狂,不正是因为中修这个法西斯国家是他们最大的靠山吗?
 他们名义上是所谓的人民医院,挂着“人民”二字的前缀,却根本不能治病救人,一名父母均为残疾的27岁女子就这么因为医务人员的急救常识匮乏和一整套急救流程的缺失而死亡了!他们真正在在乎的不是自己竟然如此无能,使得本可能避免的事故发生;而只是在乎自己在此事件中受到舆论风波影响可能造成的损失,为此要极力地迫使死者家属承认其无责,为自己开脱。他们绝不属于中国的广大人民群众,不是真正为群众服务的。他们哪怕有看似优越的医疗条件,也绝治不好工农群众平常的疾病,甚至为了自身的金钱利益把人害死。
 与之相对的,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部队师级医疗卫生队,虽然只有三十几人,论技术实力还不如当时的一个县医院,却能够治好被资产阶级专家判了死刑的张秋菊,切除45公斤以上的肿瘤后还能保证张秋菊的劳动能力的恢复,创造医学上的奇迹。他们靠的是什么呢?靠的不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群众路线。医疗卫生队是抱着拯救阶级姐妹的决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去开展治疗工作的。而在当今的资本主义的中国,明明作为一个三级乙等医院的安化县人民医院,拥有仅次于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的医疗资源,却连一个只是扁桃体发炎的病人都能给治死!有多少医院像安化县人民医院一样,根本不是为人民为工农服务,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从劳动群众身上骗取最后一文的血汗钱!前段时间的小洛熙事件,做手术的主刀医生为了个人私利,擅自将手术时间延长,扩大手术创口,最终导致女婴的死亡,不也是类似吗?其根源都是资本主义的医院,从不考虑治病救人,而只是以赚取利润作为首要目的。
 安化县人民医院自认为能通过11万元的“赔偿”来息事宁人,却不知早已暴露了它丑陋的面目。医院的做法,不仅显示出其对患者生命的冷漠,更证明了它将金钱凌驾于生命之上的资本主义逻辑。这是多么令人发指的事实!安化县人民医院的行为,不仅是对死者的侮辱,更是对人民群众的背叛。我们要为每一个死于资本主义反动医疗体系下的无辜的人发声!我们不能容忍这样的冷血资产阶级医院继续存在!我们要求公正,要求对不负责任的资产阶级医生进行严惩!我们不要赔偿,我们要的是社会主义!我们要的不仅是彻底摧毁这种利润至上、草菅人命的医疗体制,我们要的是推翻不断发生这种惨剧的资本主义社会!

https://www.nhc.gov.cn/wjw/c100175/202104/adf092f23a9e468c9117c896e27f7b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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