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严惩监护人!“野人小孩”应有做人的权利!


彻查、严惩监护人!“野人小孩”应有做人的权利!
核实“野人小孩”身份与来源,彻查是否存在拐卖行为!
立刻剥夺原监护人的抚养权,调查二人的精神状况及经济来源,重点调查其是否利用儿童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牟利!
起诉原监护人,判以不低于虐待罪的处罚!
妥善安置“野人小孩”,使其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长期接受正常的社会教育,并保护其免受歧视!
修改对虐待罪的判罚,将量刑程度调整至故意伤害罪及以上,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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