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桥集团是一家兼营纺织、铝业、热电业务的巨型托拉斯。由于其各部门耗能巨大,自九十年代起就自行建设电厂发电,在因安全原因被要求从国家电网系统中解列(即它的工厂供电和自备电厂的发电都不和国网相连接,而是独立运行)后,长期自发自用,因此他不需要支付给国家电网并网费用,不用缴纳各种名目的基金。还由于其使用的是热电厂,在生产电力的同时还会产出高温蒸汽,既可以供给其需要蒸汽的纺织部门,又可以供给他自己高耗能(一吨铝需要1.35万到2万度的电)的电解铝部门,所以整个企业的生产成本相较于其他企业来说十分低廉,尤其是其电力成本长期为同行业其他企业的2/3以下。据大公国际的报告披露,“魏桥集团2013年-2015年自发电成本分别为0.29元/千瓦时、0.21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2016年1-3月,自发电成本仅为0.17元/千瓦时”,而一般大电用户的用电成本往往要达到3.5元/千瓦时以上,说明魏桥的一吨铝可以比同行减少一千五以上的成本,可以获得极高的超额利润。魏桥利用自己无需缴纳“电网税”的优势,开始不断扩张其电力业务赚取垄断利润。据悉,其自用比例约为34.76%,其余的电量都外销给当地的其他用户,每度电0.6元,仍然比国家电网便宜0.2元,取得了很大的优势。因此,该企业的利润率显著高于同类企业。以2016年为例,魏桥集团下的铝业部门宏桥铝业年利润量高达72亿元,而同期规模高于魏桥的国企中铝公司,其利润量却只有19亿,相差近三倍。
魏桥集团作为私人垄断资本,同中修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间的斗争是绝对的。而垄断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则因为斗争的双方力量强大,因此有特别大的破坏性。在电力行业取得绝对垄断地位的国家电网(另一个南方电网规模较小,且也是国企)根本不能容许这个涉足电力业务的企业存在,不断打击魏桥集团,甚至在2009年,当魏桥集团试图将电输送给山东惠民县李庄时,国家电网派人发起规模巨大的武斗,最后在2012年同魏桥集团达成协议,要求魏桥集团的余电只能自售给周边商户,其余电量必须并入国家电网,以普通的上网电价售卖给国网。火电的上网电价约为0.3~0.4元/千瓦时,远远低于魏桥集团对外售电价格。这一协议实际上是垄断资本间划分势力范围的松散协定,由于中修的国家电网资本量极大,且依靠国家政权,因此占据优势地位,使得该协定实际上只是单方面地剥夺了魏桥集团电力业务的利润。不过即便如此,中修也没有善罢甘休,还要进一步把全国的售电业务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因此,在2015年11月,中修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后续又发表了一系列借着“规范”“承担社会责任”的名义的文件,实际就是要求魏桥集团一类企业在其自发自用的电上依旧缴纳各种“电税”。魏桥集团对此极其不满,不断抗议,并拒绝足额缴纳该税款。
于是,中修又用起了“环保”的名号,于2018年5月公布《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称其违建45台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没有经过环保检验,最终迫使其中的4台停建造,8台停运。事实上遏制其发电业务的发展。此后,中修又出台更多所谓的“环保政策”,在2024年,中修正式开始实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超额的每吨二氧化碳要征收50多元的“排放费”。魏桥的火电是碳排放的大户,发一度电约要排放一千克二氧化碳,因此成本又增加了0.05元/千瓦时。今年6月,山东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直接要求推进魏桥并网。7月,中修下达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强制要求山东的电解铝企业必须在其消纳的电能中使用26.2%的绿电(即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由于新能源发电受到环境的制约,使得新能源要发出足够的电,其装机量占比必须高于实际耗能占比的两倍以上,而魏桥集团虽然在近几年间一直在提高自己的新能源装机量,高于1/3,但是还是远远不能满足中修的强制要求。于是今年10月15日,魏桥集团不得不同中修政府会谈,同意完全并网的协议。
这一事件是中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压制私人垄断资产阶级的典型,中修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同国家政权高度结合,有多得多的手段来压制私人垄断资产阶级的发展。而且,中修是一个修正主义政府,在打击私人资产阶级的时候就常常用冠冕堂皇的“社会责任”、“环保”一类的词句,假借大义,窃取美名。中修以社会责任为名义要求发电企业缴纳各项基金,列举的项目看起来都是从“为民服务”,后来收取了环保费用,又好像是在发展更保护环境的新能源。其实,这都是它增加竞争对手成本,压缩竞争对手市场的丑恶手段。曾几何时,这些私人资产阶级同中修打得火热。在中修复辟资本主义之初,中修为了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就让这些私人资产阶级投机倒把,承包工厂,涉足一些并不直接和国家政权相关的核心产业,以最疯狂的方式进行剥削,魏桥集团的创始人张士平就是这样发家的。张士平承包的是纺织厂,后来一路做大,还吞并了当地最大的国企纺织厂,极大压低了工人的待遇,最后成为了“亚洲棉王”,中修对他大肆吹捧,称他是什么“红海之王”,“优秀简朴的企业家”,“零食只有腌萝卜和花生”。可是资产阶级之间的勾结是相对的,竞争是绝对的,随着中国完全帝国主义化,这些私人垄断资产阶级便慢慢成为了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彻底垄断市场的阻碍,中修便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打击它,时至今日,终于把魏桥的电力业务,用垄断售电的方式彻底控制了。
诚然,魏桥是受到打击,最后妥协了。但是,它作为一个垄断企业,实际上也并未遭到严重的损害,更不是什么可怜的受害者。魏桥集团由于是大电用户,依旧同中修勾结,能得到一个0.35元/千瓦时的低价。而魏桥也打算前往水利资源丰富的云南转移产能,用更加低廉的水电来降低其生产成本,甚至魏桥集团自己也在谋求向新能源领域发展,谋求更高的利润。魏桥和国网经过激烈的竞争,最后以国网在电力上的垄断达成了妥协,便在这个新的基础上合伙剥削劳动者了。
真正在这场斗争中受到损害的只有劳动人民。中修向魏桥征收的“电税”,最终都全部转嫁到了劳动人民的头上,当地的居民也只能使用国家电网的高价电。中修自称这些电税将会“用之于民”,但看看这些项目: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钱、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8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至0.4分钱,等等等等。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这类资金无一不是中修凯恩斯主义的产物。中修修建这些基础设施,归根结底是为了能够减少资产阶级使用电一类生产资料的成本,方便资本家投资,是为了能够使得偏远的农村使用电力、电器,扩大资产阶级的市场,“用之于民”,为的是哪个民呢?只是资产阶级。中修开办这些工程,工程款被用来实现那些基建资本家的过剩产品,还要被捞取一部分用来作官僚的油水,而中修政府贷出这笔款,又要附上一笔利息,最终把一切费用都汇总在这些“还贷资金”里,让劳动人民承担——更不要说,强制征收的这些资金还会再被当作油水收去一部分。而所谓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更是中修为了扶植新能源资产阶级而设的税收。只有最后那一点点的“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才在名义上会被“用之于民”,至于经过层层克扣还剩下的,那就更加微乎其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