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协会马克思主义哲学小组
11月1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做出判决,被告贾某某因推倒其母致伤,且不尽赡养义务,被判归还父母赠与他的三套房产和四十万元存款。
贾某某的父母年近九十,育有多个子女。2005年,他们位于浦东新区的房产拆迁,按照中修政策领得拆迁安置房四套。由于贾某某是自己唯一的儿子,二人便毫不犹豫地在众多子女中选择将三套安置房及四十万元存款“赠与”贾某。然而,这样一笔巨额财富并没有使贾某某对他们的“感恩”,更没有换来贾某某的“尽孝”。“贾老伯和沈老太(分别为贾某某的父母——引者注)不仅没有迎来期待中的晚年生活,反而依旧要照顾贾某某一家饮食起居。甚至,在两位老人生病时,贾某某一家也没拿出一分钱。更过分的是,2022年8月,贾某某还将沈老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1]。
这则新闻简直再清楚不过地向我们表明了私有家庭的实质和儒教所谓“父慈子孝”说教的虚伪。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2]而贾某某一家正是这样一个纯粹由金钱关系所维系的家庭。贾某某的父母之所以将财产全部“赠与”贾某某,而分毫也不留给他们的女儿,是因为在父权制社会中,女儿是需要外嫁,即作为商品出卖给其他家庭的——到那时,女儿便成为了丈夫和新家庭的所有物。换句话说,对于家长而言,若是女儿拥有财产,那么终究也只会使“肥水流了外人田”、使这份财产连同女儿一起成为其他家庭的财产。男性后代既然成了家庭财产的天然继承者,那么为了“防老”,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养儿”,即把财产尽数交给儿子,以此换来儿子为自己赡养晚年。对于子女,只是把他们当作功用不同的财产或工具,这就是所谓“父慈”!当然,贾某某父母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贾某某的心思也不遑多让。在把父母的财产得到手后,贾某某便以“一家之主”自居——私有家庭的普遍情况也正是如此,谁拥有财产,谁就拥有支配其他家庭成员一切权力。于是,他彻底撕下了“孝顺”的伪装,不仅不对父母“尽孝”、还对父母大打出手。对于父母,只是把他们当作寄生的宿主和财产的来源,这就是所谓“子孝”!不过,对于不慈爱的父亲和不孝顺的儿子,中修政府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正因为贾某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财产换养老”的商品交换原则和“父为子纲”的封建家长权威,贾某某父母立刻要求儿子退房退钱、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而中修也马上对贾某某实行了严厉“制裁”。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贾某某未尽到其作为受赠人应尽的赡养义务,且将其母推倒的行为致伤构成刑事犯罪,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故判决撤销贾某某父母对其家庭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司法机关竟然会撤销已经使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澎湃新闻在它的一篇强烈支持法院判决的社论中做出了回答:从法律上看,“法律也讲‘情理’二字,为赠与留下了‘反悔’(!)的余地”,赠与人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仍能申请撤销当初决定。从“司法实践”上看,法院支持贾某某父母的撤销赠与诉求,“也体现了司法守护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鲜明态度。”从“情理”上看,“允许父母撤回对‘不孝子’(!)的财产赠与,同样符合公众的常识认知”,“‘不孝’、不赡养父母等违背人伦之举(!)…不仅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也是法律要规制的行为。”[3]也就是说,中修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中修法院之所以如此判决,正是为了维护封建家长的权威和儒教的“孝道”观念。在这场被“亲情”和“赠与”包装起来的“平等”的商品交换中,实际上只有买家一方,即家长的权利受到保证。儒教传统观念中所讲求的所谓“父慈子孝”,实际上是“父可以不慈,子不可以不孝”!
中修包庇、支持封建家长的立场不止是在这一个案件中表现出来。自资本主义复辟以来,“父杀子,几年徒刑;子杀父,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不胜枚举。在本案中,贾某某只是“推倒其母致伤”便构成“刑事犯罪”。而在今年8月开庭的“内蒙古女童虐待致死案”中,将女童虐待致死的家长及其情人却仅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遭到公诉(女孩生父的情人丧心病狂地将记录其虐待女童的视频命名为“猎杀时刻”,然而根据法院判决,二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证据不足以证明二人具有故意杀人意图”!)。[4]以及在2022年“父亲用武士道刺死儿子案”中,受害孩子的父亲曾多次使用武士刀恐吓、划割孩子(孩子身上的多处旧伤证明了这一点),最终在又一次的虐待行动中“发生意外”,“不慎”将孩子刺死(孩子腰部的伤口足达十厘米深!),结果仅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5]
那么,中修政府又为什么要维护父权制度呢?鲁迅曾说,在古代奴隶制社会中,即使是等级最低的“台”,由于父权制度的缘故,同样“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因此也“无须担心”。“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6]也就是说,只要维护私有家庭,使家长压迫子女、使子女在成为家长后又去压迫他们的子女,就能够分化人民、使人们“各得其所”,就能够扩大并巩固中修反动统治的社会基础,而一旦有“敢非议”即胆敢质疑或反抗父权秩序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安分”者,便可利用旧习惯势力以至暴力将其扼杀。维护父权制度,——一面维护性别压迫,使社会上的一半人压迫另一半人;一面维护家长权威,使家庭中的上一代人压迫下一代人——以最终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使几百万人、几千万人压迫十几亿人,这是多么毒辣阴险的手段啊!当全体人民都接受了“忠信孝悌”的儒教观念时,中修的统治不是就变得无比稳固了吗?
毛主席曾说, “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 [7]我们必须看到中修维护父权制度的实质,不仅支持一切反抗性别压迫和家长权威的斗争,还要将这些斗争者引向真正能够得到解放的方向,即推翻一切压迫者的总后台——中修法西斯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