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家庭·4.一夫一妻制家庭·第二部分】
【在斯巴达,是一种由国家根据当地的观点而改变了的对偶婚制。这种对偶婚制在许多方面还像群婚。】
为什么呢?因为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斯巴达是多利亚人,雅典人是伊奥尼亚人。按照荷马史诗来说,而且按照历史事实来说,虽然他们是同族,但是伊奥尼亚人(雅典人)他不是从北方入侵来灭掉迈锡尼的,他原来早就生活在那;而多利亚人则是从北方过来的、迁居过来、灭掉迈锡尼人建立起奴隶制国家的民族。因此他是落后的。多利亚人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灭亡迈锡尼的过程中进入奴隶社会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国家,所以这个斯巴达人他们较多的带有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残余。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原因是,斯巴达是多利亚人在灭亡迈锡尼的土地上的原住民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国家,它是一个种族奴隶制国家。在这样的种族奴隶制国家,所有的多利亚人、所有的斯巴达人、斯巴达公民,都是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都是自由民。他们都有自由的身份,他们不受压迫和剥削,而他们整体作为奴隶主阶级来剥削和压迫希洛人和庇里阿西人。因此,斯巴达人的奴隶制是种族奴隶制;雅典的奴隶制是家庭奴隶制。雅典的奴隶制是按照最传统的那条道路,从氏族部落的内部分化开始演变出来的奴隶制。它的这种奴隶制一开始就是从家庭奴隶制中产生,从内部的分化中产生,所以它必然带有家庭奴隶制的痕迹。而斯巴达奴隶制是从种族奴隶制发展出来的,它的奴隶制不是从家庭奴隶制发展出来,因此妻子的地位也不会降到那么低。
但是这只能说是斯巴达比雅典要好一些,并不是说斯巴达就不是父权制,也不能说在家庭中妻子的地位就会造成真正平等。斯巴达和雅典只不过是量的差别。
【不育子女的婚姻可以解除。国家国王阿拿克散德里德,由于妻子不育,另娶了一个,有着两个家庭;大约在同一时期,国王阿里斯东曾有两个妻子不育,便娶了第三个,而把前面两个中的一个退了。另一方面,几个兄弟可以有一个共同的妻子。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朋友的妻子,就可以和那个朋友共同享有她,而把自己的妻子交给一个像俾斯麦所说的“壮健的种马”去支配。即使这个家伙本人并不属于公民之列,也认为是合乎其体统的事情。】
所以斯巴达其实也不能说比雅典好到哪里去,都是父权制。
【在普鲁塔克的作品中,有一个地方谈到一个斯巴达妇女,叫一个向她求爱的人去取得她丈夫的许可。按照舍曼的看法,可以认为在习俗上甚至存在着更大的自由,所以真正的通奸,其背夫不贞,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另一方面,斯巴达至少在其全盛时代还不知有家庭奴隶,而处于农奴地位的赫罗泰常另外居住在庄园里,因此,斯巴达人占有他们妻子的机会比较少。】
所以说,这归根结底,斯巴达人和雅典人在妇女地位上的不同的原因,就是由这两种制度的差别造成。一个是因为斯巴达人是原始社会末期变过来的,有较多的原始时期的、原始社会时期的残余;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它是种族奴隶制,它不是家庭奴隶制。虽然它势必也不可能排斥家庭奴隶制——种族奴隶制也不排斥家庭奴隶制,整个斯巴达没有经过种族家庭奴隶制的阶段,当然了,它在之后必然也会进入这个阶段。因为父权制和私有制的必然结果,就是使妻子在家庭中成为奴隶。就像中国一样,中国就是种族奴隶制国家,但是中国也盛行家庭奴隶制。其实种族奴隶制有时就是家庭奴隶制。
【在这些条件下,斯巴达的妇女自然要比其他希腊妇女占着受人尊敬得多的地位。斯巴达的妇女和一部分优秀的雅典艺妓,在希腊,是受古人尊崇,并认为她们的言行是值得记载的唯一妇女。
我们看到,在以雅典人为代表的伊奥尼亚人中间,情况就完全不同。】
以雅典人为代表的伊奥尼亚人,就跟中国人一样,家庭奴隶制非常的厉害,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
【姑娘们只学习纺织,至多也不过学一点读写而已。她们过得差不多是幽居的生活,只能同别的妇女有所交往。】
所以雅典有点像是中国和美国的混合:在政治上它是民主政治,但是在家庭中它又实行严格的家庭奴隶制。
【妇女所住的房间是在家中的单独一部分,在楼上或者在后屋中,男子特别是陌生人不容易入内,如果有男子来到家里,妇女就要躲到那里去。妇女没有女奴隶作伴就不能离家外出;】
又让我想起那个宋伯姬——宋伯姬这个宫中失火、活活烧死的故事。讲的就是春秋时期,宋国嫁到卫国的一个公主,叫做宋伯姬。然后有一天晚上,这个宫中失火,仆人叫她赶紧出逃。宋伯姬回答:“傅母不至,夜不下堂。”她说女人是不能在晚上独自外出的,如果没有这个保姆,如果没有这个女奴隶过来,她就不能外出,否则就……否则就有失贞洁了。于是宋伯姬为了保全自己“贞洁烈女”的名声,在家中被活活烧死。之后的腐儒,每次听到这个故事,就这个怆然涕下。因此把宋伯姬的故事写进了历史书。
【她们在家里实际上受着严格的监视。阿里斯托芬曾经提到摩罗西安狗,所用的饲养它们是为了吓走通奸者。而且,至少在亚洲各城市,还用阉人来监视妇女;早在希罗多德时代,在希沃斯岛上就制造这种阉人出售——据瓦克斯穆特说,并不是只卖给野蛮人。】
所以说,其实阉人是东方特色了。这个雅典后来也吸收——就西洋文化也吸收了这种东方特色。为什么说是东方特色呢?因为东方往往都是比西方更野蛮的这个专制国家。因为上一节我们讲到过了,东方的奴隶制国家往往都是从城邦后来兼并为一大国。这种大国就是必然是种族奴隶制,因为他是不同城邦、不同部落之间的连绵不断的战争,他必然是最后会导致就是一个种族对其他种族的压迫。而这种种族制、种族奴隶制的国家,它也一定就最要求这种奴隶主阶级权力的集中,要求完全的集中。东方的大国,典型的比如波斯和中国都是这样。在这些国家里,对奴隶的压迫是很深的,君主的独裁权力是很大的。而这些君主就要占有大量的这个女人。他们占有这些大量的女人之后,但是呢,他们的这个后宫又必须要有男人来承担一些劳动。于是怎么办呢?怎么样让男人去管理这些君主的女人们的后宫,而能够做到让自己、属于自己的这些女奴隶不跟这些男人通奸?于是东方的君主们就发明了一种这个东西,就是太监,就是阉人。把那个太监的睾丸割掉,然后就可以防止太监和自己宫中的女奴——所谓自己的女奴——通奸。
古代中国就有这个宦官,波斯也有,希腊也有。希腊城邦时代没怎么听说过有君主使用阉人宦官,但是这个希腊的继承者——拜占庭帝国——都是臭名昭著的使用宦官的国家。它是西方、东罗马是西方使用宦官的一个大国,和中国一样,人称“小中华”。拜占庭帝国的皇帝,为了能够打败他们的竞争对手——往往是自己的兄弟——又不害其中性命,以避免使自己落到一个弑亲者的这种骂名中,于是他们就很残忍的这个把自己的竞争对手戳瞎或者阉割。这样子就可以使自己不落到一个弑亲凶手的骂名,然后又可以使自己失去竞争对手。
【在欧里庇得斯的作品中,妻子被称为 Oikurema,即用来照管家务的一种物件(这个词是一个中性名词)。
所以在雅典人看来,妻子除生育子女外,不过是一个婢女的头领而已。】
所以说,在这种野蛮的这个家庭奴隶制盛行的地方,妻子只不过是生育工具、性工具和家庭奴隶。
【……超群出众的希腊妇女,正是在这种卖淫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她们由于才智和艺术趣味,高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妇女的一般水平之上,正如斯巴达妇女由于性格高出一般水平之上一样。但是,做妇人之前,必须先当艺妓,这种情况成了对雅典家庭的最严厉的非难。】
什么意思呢?因为这些艺妓不受个体婚制、个体家庭的限制,所以她们可以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和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打交道,她们的见识也就比较多,她们的阅历比较丰富。因此她们的才能也就比那些被一直关在家中的雅典妇女和古罗马的妇女要高。于是恩格斯说“做妇人之前必须先当艺妓”,就是对雅典家庭的严厉的非难。雅典的这种十分反动和野蛮的家庭奴隶制,使女性失去了自由成长的空间。就对女性采取一种特殊的愚民政策,就跟中国一样,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实行一种极度反动的对女子的愚民政策。所以那些在雅典出了名的妇女、那些雅典真正有才能为人称颂的妇女,全部都是艺妓。
现实就对雅典的这种野蛮的家庭制度形成了一种讽刺。实际上在中国也是一样的。大家可以看到,中国在青史留名的那些女性,全部都是大地主家庭出身,或者是这个法家、寒门地主出身的妇女。因为她们的阶级地位高于一般的女性,否则是没有资格留名青史。还有一部分就是什么?就是那些该死的儒狗为了表彰节烈什么而留下来的这个名字。而一般的女性,作为家庭奴隶,根本没有留下姓名的资格,她们连自己的姓名都没有,只能称为什么“XX氏”。而在民间,民间流传下来的这个女性,往往都是什么?妓女。比如说,什么“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还有什么说吴三桂为抢陈圆圆大打出手。还有什么这个在西湖边,还有什么这个什么“XX第一妓女之墓”。所以说,古代中国也是这样,因为这种极端野蛮反动的家庭奴役制对女性的压迫,导致这些大多数的女性在家庭中都只能成为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庭奴隶。
【……但是尽管有这些幽禁和监视,希腊的妇女仍然常常可以找到欺瞒自己丈夫的机会。而耻于向自己妻子表示任何爱情的丈夫,就同艺妓纵情取乐。但对妇女的侮辱,却在男子身上得到了报复,并侮辱了男子本身——直到他们堕落到违反自然的玩弄男童,并且用加尼米德的神话使他们的神以及他们自己都受到侮辱为止。】
就是因为这个男性极端野蛮的压迫女性,所以导致男女之间、夫妻之间没有任何感情,那么男子就要堕落到去搞男同。所以男同就是色情的产物,男同必然是在这个男性压迫女性的条件下成立的。就像今天也是一样,今天男同出现的原因,一个是因为一部分堕落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精神极端空虚,去追求性的刺激,因此才搞了男同。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性别矛盾和性别压迫的存在,两性之间关系的尖锐的对立,使得男子和女子之间没有正常的交往,也没有正常的感情,于是男子就要发展到要和其他男子去搞男同。
所以说,这也是很多“因赛尔”(Incel,非自愿独身者)的出路。很多Incel因为不和女人打交道,不知道女人想的是什么,也骗不到女人,所以他们就选择去搞男同、走后门去了。所以男同、这个违反自然的男同,就是这个男性压迫女性、就是男权的必然产物。男权必然导致男同。每一个男权的最终归宿就是堕落到男同。
所以那些鸭子的顾客其实有九成以上都是男人,因为能够去找鸭子的女性是极少的,只有剥削阶级的女性。剥削阶级的女性还不一定去嫖娼,只有这个极少数的剥削阶级的女性会去。但男子嫖娼性是非常普遍的,而且他们已经堕落到了要玩弄屁眼的地步了。所以他们就会把这个男同、这个捅屁股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流行、流行起来。
肖战也是的。其实娱乐圈中这种情况是很流行的。肖战不就是被人拍到在一次是宾馆的前台漏屎。就很因为被这个潜规则捅屁股捅得太多,屁股松掉了,没法控制,然后大便就漏了。
还有之前还有那个什么王力宏,就很多好几年前的新闻,一次是十年前的新闻,什么王力宏也搞男同搞到脱肛。其实男同的普及也是目前自然男权不断加强的结果。中国是男同大国,是世界上男同最多的国家。美国男同也很多,但不如中国。据统计,美国全部人口里有百分之九点是LGBT,在这其中男同占了大约百分之五左右。那也就是说美国三亿人口里面有百分之五是这种男同,也就是一千五百万。但是这个中国,中国男同就多多了,据说光是成都就三四百万的男同。成都前面还有好几个了,成都前面还有好几个城市,什么北京天津。几年前的统计就发现中国有九千万的男同了。其实男权越流行的地方,LGBT就越流行。但是这种东西又会辩证的走向反面,LGBT越流行的地方,就因为男权的流行,也就是男权流行往往就跟宗法制的流行是联系在一起。所以往往由于宗法制的流行和儒教流行,在男同最流行的地方,也就最公开的反对男同,而暗地里的这个疯狂的发展男同。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越是儒的国家,宗法制越是流行的国家,男权的地位就越高,而这个男同行为就越流行。这一点在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西方天主教国家也很突出的表现出来。欧洲古代最流行鸡奸的地方就是天主教会,教皇国就是男同最多的国家,每个教堂里都是男同。
所以说,有些国家看起来是LGBT开放,但实际上的男同远远没有那些公开禁止LGBT的地方多。中国就是。
(有人说:如果中国有资产阶级形式民主,中国的男同成立一个党派,党员人数能超过中修党)
你怎么知道这两种人不是重叠了呢?应该照理来说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叠。
【根据我们对古代最文明、最发达的民族所能做的考察,一夫一妻制的起源就是如此。它绝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因为婚姻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
一夫一妻制绝不是因为个人性爱而产生,它是因为为了保障男子在家中的独一无二的地位、绝对统治的地位而产生。
【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造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子女只是他、并且应继承他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人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在其他方面,个体婚制对希腊人来说就是一种负担,是一种必须履行的对神、对国家和对自己祖先的义务。在雅典,法律不仅规定必须结婚,而且规定丈夫必须履行一定的最低限度的所谓夫妇义务。
可见,个体婚制在历史上绝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
这就跟这个恩格斯对国家的判断是一样的。这个有人说国家是调和阶级矛盾的机关,恰恰相反,国家就是因为阶级矛盾、阶级之间的冲突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因此出现了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实施专政、实施统治的机关,这就是国家。这个一夫一妻制也是这样,一夫一妻制并不是调和男女矛盾的机关,而是因为男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极端的尖锐化,从而出现的男性压迫女性、对女性实施专政的家庭形式。
【在马克思和我于1846年所写的一个旧的、未发表的手稿中,我发现了如下一句话:“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现在我可以补充几句:在历史上出现了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财富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了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
这就是阶级社会。父权制和这个私有制是一起出现、一起发展起来的。对妇女的压迫和阶级压迫是一起出现的。对女性的压迫的本质也就是一种阶级。在这种阶级社会里,这个任何一种进步就是一些退步,它的发展就是靠牺牲大多数的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来实现。
【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性质。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旧的婚姻制度,虽然由于普那路亚集团的逐渐消亡而缩小到更加狭小的范围内,但仍然围绕着正在向前发展的家庭,并且伴随它直到文明时代的最初期。这种旧制度最后终于消失在新的杂婚形式中——这种新的杂婚形式在文明时代仍然伴随着人类,就像一个暗影一般罩在家庭上面。”】
这里我们要把杂婚和群婚这两个概念区别开。群婚我们前面已经讲的很清楚,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之间发生的婚姻关系的性交关系。但杂婚不是,杂婚是一种特质,它是群婚制的残余在男子的利用之下的结果。杂婚制讲的就是已婚的男子和未婚女子、或者是已婚女子之间的性交关系,说白了就是婚外情,这就是杂婚。杂婚就是男子的一夫多妻制的形式。
【摩尔根所说的杂婚制,是指与个体婚制并存的男子和未婚妇女在婚姻之外发生的性交关系。这种性交关系,大家知道,以各种不同形式盛行于整个文明时代,而且日益变为公开的卖淫了。这种杂婚制直接起源于群婚制,是血缘于妇女为赎买贞操权力而做的献身牺牲,为金钱而献身。最初是一种宗教行为,它是在爱神庙举行的,所得的钱最初都归于神庙的财库。亚美尼亚的阿娜伊蒂斯庙、科林斯的阿佛洛狄忒庙的庙奴,以及印度庙中的宗教舞女,即所谓的这个舞女,都是最初的娼妓。】
之前我们说了,因为在对偶婚制产生以后,女子的地位逐渐的下降,而群婚制的残余还存在。那时的男子们就利用这种形式来对女子进行压迫,所以女子才要找到一个丈夫来使自己摆脱这种许多男子的共同压迫了。而这种行为后来就逐渐披上了宗教的神秘外衣,变成一种宗教的献身形式。女子们在这个神庙里出卖自己的肉体,然后再把钱留给这个神庙。再到后来就变成了卖淫了。但是唯一的本质是不变的,这个男性对女性的压迫是不变的。
【这种献身起初是所有妇女的义务,后来便只有这些女奴代替其他妇女来实行。在其他各民族中,这种杂婚制起源于允许姑娘们在结婚前有性的自由——因此也是群婚制的残余,只不过这种残余是通过其他途径传到今天的。随着财产不平等现象的产生,以及早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与奴隶劳动并存就零散的出现了雇佣劳动。从此作为同时作为它的必然伴侣,也出现了以强制女奴隶献身给男性的现象,并存了自由妇女的职业卖淫。】
因为私有制产生以后,人们就可以占有社会财富作为的私有财富。而我们所说的私有制,其实就是对社会财富的私人占有。社会财富最一般的形态是什么?之前我们已经讲过了,就是劳动。所以雇佣劳动就是用钱来强占别人的劳动。那么卖淫,也就是用钱来强占别人的身体,让妓女来提供性服务。所以卖淫也是私有制社会和男权制的必然产物。
【由此可见,群婚制传给文明时代的遗产是两重的,正如文明时代所产生的一切都是两重的、口不一心的、分裂为二的、自相矛盾的一样:一方面是一夫一妻制,另一方面则是杂婚制以及它的最极端的形式——卖淫。】
恩格斯就在这里讽刺那个鼓吹一夫一妻制的儒狗。他们就是说一夫一妻制是历史进步,否定人类曾经有原始时期的群婚制的人,说我们人类是搞一夫一妻制的,我们不是动物,只有动物会搞群婚制。然后甚至说连动物都搞一夫一妻制,而人类则是更高于动物的一种动物,所以人类也搞的是一夫一妻制。但实际上,这些人恰恰就是最喜欢搞杂婚制,恰恰就是最喜欢去嫖娼的人。所以说,这个人类的所谓的文明社会、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这样:表面上的一夫一妻制和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表面上的道德和暗地里的破坏道德。儒狗都是这样的,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杂婚制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它使旧时的性的自由继续存在,以利于男子。在实际上不仅被容忍而且特别为统治阶级所乐于实行的杂婚制,在口头上是受到非难的。但是实际上,这种非难绝不是针对着参与此事的男子,而只是针对着妇女:她们被排除出去,被排斥在外,以便用这种方法再一次宣布男子对妇女绝对统治乃是社会的根本法则。】
男子既要嫖娼,又要去指责这个女性的放荡。矛盾是由对立的两方面构成的。在这个卖淫和嫖娼中既有妓女又有嫖客,但人们只会去责怪妓女,却不会责怪嫖客。在出轨中一定有出轨的男子和出轨的女子,但人们只会去指责出轨的女子,而不指责出轨的男子。所以这种口头上的非难,实际上就是对女子的非难。大家会要知道,在嫖娼的行为中,这个女子往往都是被迫的;在这个出轨的行为中,女子往往也是被迫的——要么是受到他们丈夫的迫使、受到丈夫的压迫,迫使她们去寻找感情上的安慰而出轨;要么是受到强奸犯、受到威逼和强奸犯的压迫,迫使她们发生了这种关系。但不管是怎么样的强迫,都是男子对女子的强迫。这就是父权制社会最虚伪的地方。男子犯下了最不可饶恕的道德上的罪行,却把道德上的谴责这就只归咎于女子头上。
【但是在一夫一妻制内部的第二种矛盾,也因此而发展起来。同靠杂婚制取乐的丈夫并存的还有一个被遗弃的妻子。正如吃了半个苹果以后就再不能有一个整苹果一样。没有矛盾的那一面,就不可能有矛盾的这一面。尽管如此,男子的想法似乎仍然不是这样,直到他们的妻子教训他们,使他们明白为止。随着个体婚制,出现了两种经常性的、以前所不知道的特有的社会人物:妻子的经常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男子获得了对妇女的胜利,但是桂冠是由失败者宽宏大量的给胜利者加上的。绿色的桂冠。虽然加以禁止严惩,但终不能根除的通奸,已成为与个体婚制和杂婚制并行的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
所以说,父权制的大男子主义者的心理是严重矛盾的。一方面,他们非常喜欢黄色,他们非常喜欢黄色的小说、黄色的动画、黄色的电影、黄色的视频,他们非常喜欢在各种黄色的地方能够看到一切的黄色的东西,他们非常喜欢这个——甚至幻想所有的女性都可以和她无条件的发生性关系。但是呢,他们却又另一方面希望自己的妻子绝对不是这样子的荡妇。他们一方面非常的喜欢这种这个色情的文化,但另一方面又希望在自己的婚姻中没有这样的色情。所以说,这些父权制的大男子主义者往往就是要遭到现实的惩罚了。他们希望自己保留随时随地进行色情行为的权利,但又希望这个剥夺自己的妻子这种权利。他们希望自己有出轨、背叛自己妻子的自由,但却希望剥夺自己的妻子这个背叛自己的自由。尽管是他们先背叛,但是他们希望自己的妻子不会背叛。
所以有很多男权分子说什么恐婚,是因为怕这个妻子会出轨。但他们不知道,这是男权社会本身的产物。正因为有他们这些男权分子,有他们这些男权分子的所作所为,才会出现那个妻子的出轨。所以说一切都是他们自己导致。正是因为他们喜欢嫖娼,他们喜欢看黄色,说有了这样的男权社会,才有了妻子出轨。最有意思的就是在这里:每一个男人、这种男权分子都幻想着和别人的妻子通奸,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别人通奸。但是如果通奸行为会发生,那就一定不会把自己的妻子例外的。喜欢和别的妻子的通奸、喜欢和别的妻子通奸的男人,他的妻子一定也会和别人通奸。
【……至于说并不是一切婚姻都是这样进行的,这一点再没有比德国庸人知道的更清楚了。他不知道怎样做家中的主人,正如他不知道怎样做国家的主人,所以他的妻子有充分的权力夺取不配由他掌握的权柄。但是他却自以为,他比他的同样不幸的、比他本人更加、更常遇到恶劣得多的境遇的法国同志要优越得多。】
德国庸人,因为这个不懂得管理家庭,不懂得管理家庭和家庭的财产,所以很有可能变成妻子支配家庭的一方,当然也只是形式上。但是他们却认为他们要比法国人优越的多。法国同志就是不同的,就是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女人实际上报复了丈夫。就是在德国庸人那里,是能干的妻子在经济上掌握了家庭;而在法国,是能干的妻子在性关系上掌握了家庭。法国的女人通过通奸来报复丈夫,而德国的女人通过掌握家庭的经济来报复丈夫。所以,那么是说,父权制家庭只是一般规律。但是如果有那种无能的丈夫,他会被自己的妻子所压制,那这样的个例也是可以存在。
【……但是在个体婚制方面发生的最大进步,无疑是随着德意志人登上历史舞台而发生的。因为在德意志人中间,大概由于他们贫穷的缘故,一夫一妻制在那个时候大概还没有从对偶婚中完全发展起来。我们是根据塔西佗所提到的如下三种情况而得出这个结论的。第一,尽管婚姻十分神圣,他们以一个妻子为满足,妇女生活在被贞操防卫起来的环境中;但是在他们的显贵和部落首长中间,仍然盛行着多妻制——正如我们在实行对偶婚的美洲人中间看到的情况一样。第二,从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在他们那里只是在此前不久的时候才得以完成。因为母亲的兄弟——按照父权制是最近的男性的同氏族亲属——在他们那里,仍然是被认为是比自己生身父亲更亲近的亲属。这一点也是与美洲印第安人的观点一致的。正如马克思所常常说的,他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间找到了一把了解我们自己原始时代的钥匙。第三,在德意志人中间,妇女享有很大的尊敬,并且对公共事务也有很大的影响。这是同一夫一妻制所特有的男子的统治直接矛盾。】
因为当时的德意志民族他还是处于刚刚进入父系氏族时期的民族,还有这个严重的母权制的残余。所以德意志民族在入侵罗马、灭亡罗马从而建立起封建国家的过程中,也就把这样的文明的一夫一妻制、经过了稍微改良的一夫一妻制带上了欧洲社会。
【差不多在这一切方面,德意志人都是与斯巴达男人相一致的。正如我们已经看过了,在斯巴达人中间,对偶婚也是没有完全消失的。在这一方面,一个崭新的要素也随着德意志人出现而获得了世界的统治。在各民族混合的过程中,在罗马世界的废墟上发展起来的新的一夫一妻制,使丈夫的统治具有了比较温和的形式,而使妇女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有了古典古代所从未有过的更受尊敬和更加自由的地位。从而就第一次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在这种可能性的基础上,从一夫一妻制之中——因情况的不同,或在它的内部,或与它并行,或违反它——发展起来了我们已经归功于一夫一妻制的、最伟大的道德进步:整个过去世界所不知道的、现代的个人性爱。】
欧洲的真正的爱情是从中世纪以来开始的。因为德意志人灭掉了罗马奴隶制帝国之后,建立起了较为温和的一夫一妻制,从而使真正的爱情诞生有了可能。这里就说了,“或者从他们内部”,也就是说极少数情况是有真正的感情的婚姻,就从这种婚姻内部产生了爱情;或者更多的是“与它并行或违反它”,也就是说在这种一夫一妻制外面、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以外,未婚的人、男女中间存在了这个爱情,或者是违反这种一夫一妻制——这是更典型的——在这种情人、在婚外情、在通奸中存在爱情。
【但是,这个进步无疑是由这样的情况所引起的:即德意志人还生活在对偶家庭中,他们在可能的范围内,把适应于对偶家庭的妇女地位搬用于一夫一妻制。这一进步绝不是由于德意志人的什么传奇性、神奇的酷爱纯洁的癖性所引起的,这种癖性可以归结为:对偶婚制在实际上并不像一夫一妻制那样具有明显的道德的矛盾。反之,德意志人在其迁徙时期,特别是在向东南方及黑海沿岸草原游牧民族区迁徙时期,在道德上堕落得很厉害。除骑马术以外,他们还从这些游牧民族那里染上了丑恶的反自然的恶习。阿米亚努斯关于泰发耳人、普罗科皮阿斯关于海鲁莱人的叙述就是明显的证明。
但是,如果说,在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家庭形式中,一夫一妻制是现代的性爱能在其中发展产生的唯一形式,那么这并不是说,现代的性爱完全或主要是作为夫妇相互的爱而在这一妻制中发展起来的。在丈夫统治下的牢固的个体婚制的本质,是排斥这一点的。】
在一夫一妻制的丈夫统治越牢固的地方,男权越盛行的地方,就越没有真正的爱情。中国也是这样。中国人男权统治就很严重,所以中国的婚姻大多都是不幸福的,没有真正的爱情。就像某人曾经说什么“结婚以前是爱情,结婚以后就变成亲情”,这其实是一种对于一夫一妻制的这种野蛮的个体婚制下的对于爱情的阻碍、男权对于爱情的阻碍的一种变相的承认。在男权统治之下没有真正的爱情。
【在一切历史上主动的阶级中间,即在一切统治阶级中间,婚姻的缔结,仍然和对偶婚以来的做法相同,——即仍然是一种由父母安排的、权衡利害的事情。所以,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以及(原稿:一级)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至少是统治阶级中的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这正是性爱的特性——而第一个出现的性爱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在封建社会,就是夫妇之间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恰好相反,古典方式的普罗凡斯人的骑士之爱,正是极力要破坏夫妻的忠实,而他们的诗人又加以歌颂的。《Albas》,用德文来说就是破晓歌,成了普罗凡斯爱情诗的精华。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会在他的情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能够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接着是叙述离别的情景,这是歌词的高潮。北部法兰西人和堂堂的德意志人,也学到了这种诗体和与它相适应的骑士爱的方式。而我们的老沃尔夫拉姆·冯·埃申巴赫,也以这种挑逗性的主题留下了三首美妙的诗歌,我觉得这些诗歌比他的三篇很长的英雄诗更好。】
所以说封建时期真正的爱情是从通奸中产生的,或者是通奸,或者是违背婚姻关系、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爱情。比如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这种就是典型的。还有西方就比较经典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违背家族利益、违背家族利益的爱情。
【在今日的资产阶级中间,缔结婚姻有两种形式。在天主教国家中,父母照旧为年轻的资产阶级儿子选择适当的妻子,其结果自然是一夫一妻制所固有的矛盾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丈夫方面是大肆实行杂婚,妻子方面是大肆通奸。】
资产阶级民科就说:法国是一个浪漫的国家。什么意思?就是说法国是最流行通奸的国家,丈夫大肆通奸,妻子大肆通奸,所以就浪漫了。对跟中国也差不多,只不过中国没有法国那么浪漫,因为中国的女性地位比男性更低,所以中国女子通奸的现象要比男子要少得多了。只要让女性的地位稍微高一点,但是同时男权、宗法制严重存在的地方,女性的通奸情况就会很严重,就比如法国和日本。日本的通奸率也很高的,这个日本女性——据说,这个我不好说是真的——据说有百分之六七十都通奸。然后呢,而在男性当中,那嫖娼当然是更加普遍的一种事情。甚至这种男权社会的文化在这个一些女性那里形成了一种观念,说认为嫖娼不算出轨,因为他只是花钱买春而已,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加女奸的言论。
【天主教会禁止离婚,恐怕也只是因为她确信,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相反的,在各个新教国家中,通例是允许资产阶级的儿子有或多或少的自由,去从本阶级选择妻子。因此,恋爱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成为结婚的基础,而且根据新教伪善的精神,为了体面,也经常以此为前提。在这里,丈夫实行杂婚并不那么厉害,而妻子的通奸也比较少些。不过,在任何婚姻形式上,人们结婚后和结婚前仍然是同样的人。而各个新教国家的资产者又大都是些庸人。】
虽然新教允许一定程度的恋爱自由,从而使婚姻能够一定程度上建立在恋爱的基础之上,但是这里说任何人在结婚前和结婚后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有恋爱一定程度的自由,恋爱本身并不能说他们的这种婚姻就能变得这个拥有爱情,他们的婚姻就能够高尚起来。并不是这样。因为德国这种资产阶级都是些庸人。庸人什么意思?就是他们的恋爱观、他们的世界观都是以追求利润为基础。所以他们的婚姻无非也就是性 的刺激和利益交换为基础,这就是资产阶级恋爱观。
【所以,这种新教的一夫一妻制,即使拿一般最好的场合来看,也只不过是导致被叫做家庭幸福的极端枯燥无聊的夫妇同居罢。】
也就是实际上,在这种利益交换的情况下,这个所谓的自由恋爱也只不过是自由的交换商品,自由的交换利益。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恋爱也其实没有真正的爱情,而只是有这个双方对于利益交换的满足罢了。
【小说就是这两种婚姻发生的最好的镜子。法国的小说是天主教婚姻的镜子,德国的小说是新教婚姻的镜子。在两种场合,它都有所得:在德国小说中是青年得到了少女,在法国小说中是丈夫得到了绿帽子。两者之中,究竟谁的处境更坏,不是常常都可以弄清楚的。因此,法国资产者害怕德国小说的枯燥,正如德国的庸人害怕法国小说的“不道德”一样。可是最近,自从“柏林成为世界都市”以来,德国小说也开始不那么胆怯地描写当地早就为人熟知的杂婚和通奸了。
但是,在这两种场合,婚姻都是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权衡利害的婚姻,在两种场合都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妻子和普通的娼妓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她不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所以,傅立叶的一句话可适用于一切权衡利害的婚姻。他说:
“正如在文法上两个否定构成一个肯定一样;在婚姻道德上两个卖淫则构成一种美德。”】
所以这个解释才是最符合科学的解释,而不是像阳和平说什么“婚姻是卖淫吗?恩格斯说婚姻是卖淫,我认为不是”,然后他接着又开始把弹其庸俗论调,然后说什么恩格斯的说法不适用于现代。有产者的婚姻就是卖淫。其实恩格斯是有一个条件的,说的是有产者,有产者的婚姻都是卖淫。对应在后面恩格斯说的真正的爱情只会产生在无产阶级中间,因为在无产阶级中间,没有家庭里没有私有财产,那么男女之间地位就平等。因为都没有私有财产,丈夫也没有私有财产,家庭对于丈夫来说也不可能成为他这个继承财产和扩大自己财产的这个地方,也就不可能通过他经济上优越的地位对女性实施统治。这就是产生平等的恋爱的条件。所以恩格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都是卖淫,这是针对有产阶级来说的。
【只有在被压迫阶级中间,而在今天就是在无产阶级中间,性爱才可能成为并且确实成为对妇女的关系的常规,不管这种关系是否为官方所认可。不过,在这里,古典的一夫一妻制的全部基础也就除去了。在这里没有任何财产,而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因此在这里也就没有建立男子统治的任何刺激了。】
只有在这个无产阶级的家庭里,只有在这种男女在经济地位上平等、都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的基础之下,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况且,在这里也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flame:也就是要钱,男子只有有钱、有比女子更优越的经济地位,才有可能把女子当成家庭奴隶。)维护男子统治的资产阶级法权,只是为了有产者和为了他们同无产者的相互关系而存在的。而因为工人贫穷的缘故,它对于工人对他的妻子的关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完全是另一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关系。】
在无产阶级的这个爱情、在无产阶级的婚姻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另一种关系,就是爱情,就是这个无产阶级的夫妻之间的爱情。
【此外,自从大工业迫使妇女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而且往往把她们变为家庭的供养者之后,在无产阶级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现以来就扎下了根的对妻子的虐待也许还遗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统治的最后残余也失去了任何基础。】
另外一点,就是女性也独立了,所以才有了这种爱情的前提。因为女子也成为了这个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她们的劳动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取得了来自社会的收入,所以女子也就在家中取得和男子平等的地位。
【这样一来,无产者的家庭,甚至在最热烈的爱情和双方都保持最牢固的忠实的情况下,也不管有可能得到什么宗教的和世俗的祝福,也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了。】
所以说女性要获得独立的地位,就必须要有这个独立的经济。女子要获得平等,就必须从家庭走出去,走到社会上。“社群制度是女子之友,家庭制度是女子之敌。”
【所以,一夫一妻制的经常伴侣——杂婚和通奸——在这里只有极其微小的作用。妻子事实上收回了离婚的权利,当双方不能和睦相处时,他们就宁愿分离。一句话,无产者的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绝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
无产者婚姻的一夫一妻制,是名副其实的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妻子和一个丈夫相爱而产生的婚姻,而不是历史意义上的那样的一个丈夫压迫一个妻子的一夫一妻制。
所以妇女要获得解放,要获得和男性平等的地位,同时男性要建立起真正的拥有真正爱情的家庭,必须要把妇女从家庭制度中解放出来,必须要使妇女在社会上得以参与劳动,参与社会的各个事务,因此也就必须要把家务劳动给社会化。如果家务劳动依然由妇女来承担,那么永远也谈不上男女平等,永远也谈不上有真正的爱情。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家务劳动全都是社会化了的,吃饭有工厂的食堂,养孩子有公共的育儿所。妇女基本上已经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留下了一些家务劳动在形式上还存在着,那就是过去的一夫一妻制的残余了。
【我们的法学家认为,立法的进步使妇女越来越失去申诉不平的任何根据。现在各文明国家的立法越来越承认,第一,为了使婚姻有效,它必须是一种双方自愿缔结的契约;第二,在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在相互关系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两种要求都能彻底实现,那么妇女就有了她们所能希望的一切了。
这种纯法律的论据,同激进的共和派资产者用来击退和安抚无产者的论据完全一致。劳动契约仿佛是由双方自愿缔结的。但是,这种契约的缔结之所以出于自愿,只是因为在法律在纸面上规定双方处于平等地位而已。至于不同阶级地位给予一方的权利,以及这一权利对另一方的压迫,即双方实际的经济地位,这是和法律毫不相干的。】
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特点。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形式上的平等,实际上的不平等。所谓的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看起来是平等,对吧?我们大家都是平等。在什么面前?在钱面前是平等。但是在钱面前平等,也就意味着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是不平等。所以,就在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平等,但是当这个女性没有在经济上独立、女性的经济地位不如男性的时候,这种平等的法律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行。就像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里也是平等的一样。但是有钱和没钱是完全不平等的。有钱的资产阶级杀人也可以免刑,没钱的无产阶级就得被这个处以极刑。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压根就没有这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个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而在劳动契约有效期间,实际上任何一方没有明白表示放弃自己的权利,双方仍然被认为是权利平等的。至于经济地位迫使工人甚至把最后一点表面上的平等权利给放弃掉,这仍然与法律毫不相干。
在婚姻关系上,即便是最进步的法律,只要当事人在形式上证明是自愿,也就心满意足了。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是怎样,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但是把各国的法制做一个最简单的比较,也会向法学家们表明,这种自愿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法律保证子女继承父母财产应得部分、因而不能剥夺他们继承权的各国,在德国,在采用法国法制的各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中,子女的婚事必须得到父母同意。在采用英国法制的各国,法律并不要求结婚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在这些国家,父母在传授自己的遗产时有着完全的自由,他们可以任意剥夺子女的继承权。】
如果子女绝对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父母也就绝对有权安排子女的婚姻;反之,如果子女可以被剥夺继承权,那么父母也就无权干涉子女的婚姻。很明显。
【尽管如此,甚至正因为如此,在英国和美国,在有财产可继承的阶级中间,结婚的自由在事实上丝毫也不比在法国和德国更多些。】
因为实际上,总是要服务于资产阶级的父母来实现政治联姻的目的,要维护家族的利益。所以不管是父母直接选定也好,还是他们自己选择也好,都要服务于同一个目的,就是为家族利益服务。那么他们的婚姻的自由,也就是也就不可能是这个真正自由的。
【男女在婚姻方面的法律上的平等权利,情况也不见得更好些。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的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的家务,正如和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须的劳动。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家务的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劳动。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
所以,女性的地位之所以下降,就是因为她们的这个劳动、她们的家务劳动不再受到社会的承认,而原始社会女性拥有的男性平等地位,是因为女性进行的家务劳动是为了整个社会进行的劳动;阶级社会里之所以女性失去她们的地位,是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这个不被社会承认了,失去了社会劳动的性质。
【只有现代的大工业,才又给妇女——只是给无产阶级的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但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家务的义务,那么她们仍然会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的劳动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中的义务了。在这方面,无论是在工厂中,或者在一切劳动部门,直到医务和律师界,妇女的地位都是这样。】
所以这依然是矛盾的。我们之前说了,在无产者的家庭中,因为没有私有财产,因为女性参加了社会生产,女性的劳动作为社会劳动被社会承认,可以取得社会的报酬,所以跟男性经济地位平等。但是,有一种另外的情况就是,如果在无产者的家庭中,女性还是要承担家务劳动,那么她们就没有平等地位。因为在私有制社会里,家务劳动、为家庭进行的劳动是不受社会承认的,那么也就拿不到社会的报酬,那么女性在经济上就只能处于依附的地位。那么照例,那种原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那种一个丈夫压迫一个妻子的一夫一妻制,依然还是要发挥作用。
所以说,现代社会并没有因为工业大生产自动的消除、自动消除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并没有因为女性参加社会劳动、从而取得了社会上的收入,就成为男性一样平等的人了。如果女性在参加劳动的同时还要承担家务劳动,或者不参加劳动只参加家务劳动的话——也就是要么是做家庭主妇,要么是做半个家庭主妇的情况下——女性的经济地位就要低于男性。因为女性不能取得收入,或者是不能取得和男性同等的收入,这样子女性又要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
这就是为什么在今天的很多资本主义国家里,包括中国也是,女性虽然参加了社会生产,但她依然在家庭中还是男性的这个附属物,她依然地位要低于男性,就是因为她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
所以那些父权制大家长都会让自己的女儿去以后去做那些护士、幼师的那些工作。为什么做教师、幼师或者护士呢?因为这些职业有时间拿出来、可以有时间拿出来做家务劳动,可以让这些女性成为合格的家庭奴隶。既能够取得社会的收入,又能承担大部分的家务劳动,这样就能够把自己女儿以更高的价格——作为一个家庭奴隶来说更高的价格——来把她卖出去。这就是封建大家长希望自己的女儿去做教师、去做护士的原因。所以说,女性最好都不要去做这种职业,否则往往都要沦为家庭奴隶。
【现在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构成了一个总体。现在在大多数情形下,丈夫都必须是有收入的、赡养家庭的人,至少在有产阶级中间是如此。这就使丈夫占据一种无需有任何特别法律特权的统治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所以说,在资本主义的现代社会里,因为很多情况下丈夫依然是家庭收入的来源,或者他的收入比女性高,所以他依然是家庭中的主人,妻子则依然被他统治的。这就是恩格斯在《家私国》中可以说是最精辟的一句话: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不过,在工业领域内,只有在资本家阶级的一切法律上的特殊权利被废除,而两个阶级在法律上的完全平等的权利确立以后,无产阶级所受的经济压迫的独特性质才会最明白的显露出来。民主共和国并不消除两个阶级的对立,相反,正是它才提供了一个为解决这一对立而斗争的地盘。】
这就是我们之前说的,民主制度对于无产阶级的好处往往比对资产阶级的好处还要多。虽然民主制度依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但是民主制度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一切特权,从而使这个无产阶级受资产阶级压迫的原因明显的表现出来。无产阶级受资产阶级压迫不是像农民受地主压迫那样受到封建特权的压迫,而是单纯受着经济地位上的压迫。所以这种民主共和国的性质可以最充分的把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的经济原因给表现出来。这样子无产阶级就可以最充分的在民主共和国的形式上展开斗争,他们就明白自己被压迫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没有生产资料,而资产阶级掌握了生产资料,所以就要去夺取生产资料,就要去夺取政权。
【同样,在现代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统治的独特性质,以及确立双方的真正社会平等的必要性和方法,只有当双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时候,才会充分表现出来。】
也就是说当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完全平等的时候,那么就可以明显的表现出: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别和性别压迫不是因为男性在法律上比女性优越,而是因为男性在经济地位上比女性高。实际上中国现在已经是这个情况,现在中国很多女性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尽管婚姻法规定女性也有离婚的自由权利,但是实际上女性没法自由离婚。女性如果想离婚就会被丈夫家暴,甚至被丈夫追杀、被丈夫砍死。虽然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冷静期期间这个丈夫和妻子都可以自由的撤回离婚申请,但是这种自由往往都是男性的自由。因为男性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更高,他才是家庭的主人,他才支配女性,所以离婚冷静期就是男性的自由撤回,而不是女性。
【那时就可以看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所以妇女要获得解放,男女获得平等,就是要求女性要参加公共劳动。而这一切就要求家庭不再成为私人经济的单位了,就是家庭不再成为一个私有经济体,才能够让女性离开家庭、走到社会中去。那么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如果不实现社会主义,这个家庭还是一个私有经济的单位,而女性在家庭中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她就永远不可能取得和男性一样的经济地位,她就不可能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只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会把一切家庭劳动、把一切家务劳动给公共化,建立起公共的食堂、公共的托儿所、公共的洗衣房。那么就算女性那个时候还是在进行的这个洗衣做饭劳动,在那时女性进行的劳动就是为整个社会洗衣做饭,那么她们就可以从社会那里获得经济报酬,那么她们的经济地位也就和男人完全平等。
所以,要让女性获得平等,必须要让女性走到社会上承担社会劳动。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家庭依然是私有制经济的单位。就算女性参与社会劳动,她们也不可避免要承担家庭劳动,女性就不能彻底的独立。只有社会主义把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消灭,而把家庭变成了一个纯粹生活意义上的单位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女性完全的自由的参与社会劳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我们上一节所说到那些男权分子的思想,就算妻子在家庭里承担了一切家务劳动,她们在回家的时候也会说:“你都是靠我养活的,我都累了一天了。”所以在私有制社会里,女性的劳动是不被社会承认的,女性的家务劳动是不被社会承认的。因为只有男性的劳动能获得社会报酬,而女性的劳动是没有用。
这一节(一夫一妻制家庭)对于我们理解私有制社会是怎么产生、父权制是怎么产生的,意义十分重大;对于妇女解放的问题来说,也意义十分重大。但是也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大家需要好好地学习把握。
Q&A部分:
沼泽士兵:发现有的资产阶级女权实际上只提恩格斯“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不提“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flame:资产阶级女权之所以只说前半句而不说后半句——也就是说,她们只说女性获得独立要走进社会中,但是却不说必须消灭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是因为她们拥护资本主义制度。她们认为只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参与劳动就可以取得平等的地位了,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沼泽士兵:前面提到的女性为金钱献身的宗教行为、庙奴的部分,是在哪个家庭制度时期产生的事情?
flame:是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
FXYC:为什么父权制必然倒向男同?
flame:男权的结果是什么?男同不仅是色情思想极端疯狂的产物。因为男权就是这个男子在家庭中建立统治地位,男子压迫女子。那么男子压迫女子就意味着这样的这个一夫一妻制中的婚姻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情。那么在这样的婚姻中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情,甚至在婚姻里外都出现了男女性别的对立。女性再也不相信男性的这个关于恋爱和婚姻的承诺的话,那么男性就只好从他们的同类中寻找自己的性伙伴。因此他们就要走后门了。这是两个原因:男权社会里男子把女性当成性工具和家庭奴隶,不懂尊重女性,所以他们的色情思想都很严重;另一方面,正因为他们压迫女性的思想和压迫女性的事实都很厉害,所以女性就会和男性产生严重的性别矛盾。这两个原因决定了男性在女性当中找不到自己的配偶;另一个是既找不到配偶,又要发泄自己这种无处发泄的色情欲望,于是就要到男性中间去找发泄自己欲望的对象,因此就出现了男同。所以在父权制越是盛行的社会里,就越是流行的男同。像中国,男同就非常流行。当然在社会主义时期是没有,资本主义复辟以来就出现男同,资本主义复辟的越厉害,男同就越流行。Incel就是这样。那些喜欢二次元、喜欢色情的下头男,他们也不会排斥男同色情,他们也很喜欢搞男同,喜欢搞什么伪娘。
fallwind:庙奴那一部分提到整体女性的义务变成了部分女子的。这一句话怎么理解?是宗教义务吗?
flame:就是说,对偶制家庭下,它依然是母系氏族公社。但是由于对偶制产生以后,已经是个体婚制。个体婚制就是男人要控制女人的。所以男人控制女人之后,男性就不再成为这个女性群婚的对象,但是女性却还要作为男性群婚的对象。因为个体家庭里男性是主导的,所以女性不可能自由的要求个体家庭里男性和他发生关系,但是男性却拥有特权去要求女性和自己发生关系。于是,在对偶婚制流行的时候,就出现了男权的兴起。这一批男权分子就要求这个女性作为他们共同的性工具。所以在这个时候,共同性工具的义务还是所有女性承担——尽管这个事情非常龌龊。然后到后来,女性都想摆脱这种男子利用群婚制残余为自己得到便利的这种情况,她们没办法,只有两个选择:她要么是成为全体男性的性工具,要么是去找一个固定的丈夫使自己脱离苦海。所以大部分女性都选择去找到丈夫脱离苦海。那么在原始社会里地位最低的部分女性,就不可避免的成为男性的淫欲的牺牲品,所以就变成了部分女子的义务了。这就是卖淫现象的来源。
1967:为啥说中世纪通奸产生爱情,但后面又说法国人通奸现象严重?
flame:很明白,这是不一样的。说通奸产生真正爱情的起源,意思就是,在封建社会的婚姻里是没有真正的爱情,因为那个时候的一夫一妻制是纯粹经济原因的产物,就是这个家族利益的产物;再加上一夫一妻制就是男子对女子的统治,男子对女子统治怎么会有爱情?只有平等的关系才有爱情,不平等的关系怎么又会有爱情?但是在中世纪里面,通奸是平等的,就是这个妻子和她的情人通奸,这两个是平等的,然后才会产生爱情。所以中世纪只有通奸才会产生爱情。那后来又说,为什么法国等国通奸现象严重呢?这里说到通奸现象严重是指有产者的家庭中间。因为有产者本身那个婚姻就是利益交换,因为他是利益交换,所以这个丈夫和妻子都要去通奸。当然我也没有说这就没有爱情了,那么在这种通奸现象里,往往妻子的出轨里就有爱情,对吧?她违背自己的丈夫然后出去通奸,那就是去寻求自己真正的爱情。也没有说不是。
北风十月:社会主义像女性的家庭劳动怎么变成社会劳动?
flame:其实这很多。社会主义时期,就比如社会主义中国时期,有公共的育儿所、公共的食堂、公共的洗衣房等等。洗衣那时候其实还没有公共的,就是公共的最多的是食堂和托儿所。其实最麻烦的也是这两件事情:烧饭和带孩子。不仅是工厂,社会主义时期很多职工的工作部门附近或者工作部门里面都有托儿所。